人才培养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已经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7届本科毕业生。
(三)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其他
1.中药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代码1008)和中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代码1056),主要面向中药学类本科专业(本科专业代码1008)毕业生招生;同时接受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生物学等学科门类相关专业考生跨专业报考,跨专业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笔试。
2.直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中国中医科学院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应届本科毕业生;②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必修科目无不及格情况;③学分绩点达到2.8(含)以上(按照总学分绩点满分4分折算),或学分绩点达到3.5(含)以上(按照总学分绩点满分5分折算);④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含)以上。
二、报名材料准备及要求
(一)报名材料准备及要求
1.中国中医科学院推免生报名情况表;
2.个人简历;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
4.相关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单或证书;
5.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6.其它相关支撑材料:本科学校成绩排名方式或学分绩点计算方式说明;参加中国中医科学院学术活动或暑期夏令营活动的证书;其它可以体现本人综合能力的荣誉证书或水平考试证书;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7.直博生除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①中国中医科学院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应届本科毕业生;②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必修科目无不及格情况;③学分绩点达到2.8(含)以上(按照总学分绩点满分4分折算),或学分绩点达到3.5(含)以上(按照总学分绩点满分5分折算);④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含)以上。
(二)提交方式
请对上述材料做目录索引,按顺序扫描生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zyzyzxbgs@126.com,命名方式为:“姓名+报考单位+本科学校+推免/直博生”。邮件接收时间截止为2026年9月21日17:00,纸质版材料于复试现场提交。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推免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实,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本科学校。
三、复试时间及方式
(一)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安排将在微信群内公布,请考生于9月22日24:00前及时扫码加入“2026中药资源中心推免复试群”,随时接收消息。逾期未进考生复试群,导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后果自负。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时间 |
地点 |
主要工作 |
2026.9.22 |
审核报名材料 |
线上审核 |
2026.9.23 上午9:30开始 |
监管中心4层会议室(暂定) |
现场提交并审查复试资格材料(携带身份证、《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笔试 |
2026.9.23 下午13:30开始 |
大白楼343会议室 |
复试面试 |
2025.9.24 |
-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2026.10.20 |
完成体检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
望京医院或当地三甲医院 |
*跨专业考生需要加试一门复试笔试科目(药用植物学),加试科目不计入总分,但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一)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测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其中专业测试为笔试形式。每个考生的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成绩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占复试总成绩10%,综合素质面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占复试总成绩的60%。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复试成绩将在微信群/公告栏进行公示。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望京医院或者当地三甲医院体检并于10月20日前发送扫描件至zyzyzxbgs@126.com,原件在开学报到时提交。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拟录取
(一)根据复试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将通过推免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短信通知的申请者,务必于12小时内在推免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https://www.yjstcm.ac.cn/),公示期为7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
2.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品行不端、弄虚作假者;
3.入学时,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4.推免生被原推荐高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三)被确认拟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度全国研究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拟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10-64089481
中心咨询部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石老师
办公电话:010-64081600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