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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 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和工作精神,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报考资格

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一)应达到所规定的报考资格

(二)英语水平要求

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学术论文要求

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表的文章必须为5年内(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7日),且2025年12月7日前见刊(网络优先发表文章不计入见刊文章)。

仅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文章,如为共同第一作者,仅与导师为共同一作的可计入;如为共同通讯作者,仅最后一名通讯作者可计入,其他排名均不计入(按要求提供文章即可,不符合要求的文章不必提供)

(四)其他要求

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考材料提交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增加个人简历一项。

四、报考材料复审及寄送

电子版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报名提交材料清单要求,首页制作目录,扫描成一个连续PDF文档(非压缩包),《考生学历教育及发表论文情况表统计表以EXCEL表格单独上传于2025年12月7日24:00前发送至邮箱:zyzyzxbgs@126.com,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2026申请考核报考材料(报名联合研究生院的考生请备注)

纸质版申请材料通过EMS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教育管理办公室(邮政编码:100700),备注:(2026中研考博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有捏造、篡改、剽窃、伪造材料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请已完成网上填报并缴费成功的同学扫码加入资源中心2026年申请考核复试群,随时接收消息。



    五、复试时间及方式

(一)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地点

主要工作

2025年12月7日

24:00

-

提交复试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2025年12月8日-15日

-

资格审核并公示考生名单

2025年12月22日(暂定)

下午15:00-17:00

药厂北楼4层会议室

笔试

2025年12月23日(暂定)

上午9:00开始

大白楼343

综合面试

2025年12月26日

-

公布拟录取名单

六、考核内容

(一)笔试内容

《招生专业目录》发布的业务课1、业务课2进行测试,每科100分,单科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面试内容

1.面试包含个人陈述(PPT)、英文自我介绍、专业测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除特殊标注外,均以口述方式作答。

专业测试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

英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表达水平;

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科研能力、创新思维、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诚实守信等综合素养,主要考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既往学业等。

2.考生以PPT形式进行个人陈述,包括自我介绍、硕士期间从事科研工作的基本情况、博士期间的工作设想等。

3.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同一导师名下所有报考学生不区分研究方向,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三)成绩权重

1.笔试(100分)占30%,包括业务课1(100分)15%+业务课2(100分)15%;

2.外语应用能力(100分)占10%;

3.综合面试(100分)占60%,包括面试40%+实验技能及专业基础知识20%。

七、拟录取原则

(一)我中心根据量化考核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相同者按外语成绩排名)出具录取意见,经中药资源中心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公示合格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委员会审定,预计2026年6月公示拟录取名单。

(二)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或参加考核者不予录取。

(六)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七)单科(或单项)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八)同一导师(申请考核专业目录导师单独招生与联合研究生院专项专业目录导师团队招生视为同一导师)的同学科同考试科目,考生考核不区分报名时的研究方向,统一考核复试,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九)申请研究方向或导师下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普通招生博士研究生考试;非同一导师(团队)名下,不可申请-考核制调剂录取。

(十)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留学生需提供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外国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未达到以上要求者,取消入学报到资格。

八、考核要求

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九、监督管理

(一)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对考核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配备专人进行考场记录。

(三)申请-审核的招生工作将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可向我中心邮箱(zyzyzxbgs@126.com)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我中心将及时受理并将受理结果告知申诉人,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如对我中心受理结果有异议,可在受理结果下达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院纪检监察部门申请复议(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10-64089173)。

十、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考生被拟录取后持《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尽快前往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yzyzxbgs@126.com),原件在博士入学报到时提交。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十一、招生电话

咨询部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宋老师、石老师

办公电话:010-64087892,010-64081600(工作时间)

邮箱:zyzyzxbgs@126.com